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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很重要,被打之前施罚者要为受罚者制定详细具体的家规,包括错误的种类,级别,相应的处罚方式,程度,数量时间,特别指出的是关于反抗,欺骗,逃避,重复犯错,以及一些原则方面的问题可以给予加刑处罚。比如责打的数量加倍、刑具加重、延长惩罚期限(即有期笞刑,如自惩罚之日起每日20大板连续一周)等。并且家规要被明文规定,及时修改,根据具体情况随时添加新内容!这样在被打者心中埋下惧怕的种子,当她犯错误时因为清楚地知晓自己不想看到的结果而感到强烈的紧张刺激,忐忑不安。可以是书房、卧室、客厅、独立的小屋,或者根据个人喜好选择其他任何地方,但前提是私秘性要极强,因为屁股受罚本身就是件丢脸的事情,何况光着屁股,加之,惩罚与受罚者是“一家人”,被外人知道恐怕一家人都丢脸!我比较喜欢固定的场所,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保证设施齐全,私秘性强,挨打前不会因过多的准备而浪费感情和时间,更重要的是可使受罚因看到熟悉的场景而在被打前产生强烈的条件反射,屁股还没被打就已经隐隐作痛了,那种恐怖的滋味(经验之谈——)……就别提了!为了变换各种姿势及方式,场所内必须设置可趴(卧),可坐,可站,可跪……的各种刑床,刑椅,刑架等等,当然可以就地取材,(如卧室的床,客厅的沙发,茶几…)还必须是专门存放刑具的地点,这样以便施罚者命令受罚者自己准备受刑,以增加其心理压力!体罚用的刑具有各式各样,如手掌、各种硬塑料、竹制、木制的戒尺、板子、棍子、皮质的带子、鞭子、树枝、藤条以及体罚后用来延长疼痛的持续性以便反省错误的夹子、表面凹凸不平的坐垫或者搓板(实际上,罚跪,特别是膝盖直接接触硬质的地面、搓板等对膝盖是很有伤害的,在软垫子上进行就可以了)等等。各类刑具产生疼痛的性质、程度也是有差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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