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雪月1 话说:上有天堂,下有苏杭。杭州的美女得天地之灵气,水土之精华,长的自然灵秀娇艳。话说杭城美女最多之处乃是浙江大学和杭州师范大学,两者比较,浙大学生总数约为师大的10倍,而能称上美女的却和师大不相上下,而浙大分为5个校区,而师大精华却集中一处,从比例上看,师大是占了上风。 公元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师大论坛突有好事之徒提出要在师大评选四大美女,此举一出,应者如潮。师大美女岁多,但以数量和质量论,以音乐及外语学院为首,这四大美女之争最终也成了这两个学院之争。最后,经过多数男生的投票,选出了风,花,雪,月四大美女。两大学院各占一半,打了平手。风雪为外语学院才女,花月是音乐学院花魁。巧的是,四人的名字中恰好有风,花,雪,月的字或者谐音,一时传为佳话。而当选的四大美女表面上对此次评选不屑一顾,心底却暗自开心。谁想到,评选过后,在四大美女之间,发生了许多迷离不清另人难以置信的关系。 不信?我可以作证。我是谁,我叫肖如月,正是这个故事的最关键的人物…… 以上故事纯属虚构,杭州美女各大高校都可见,而师大校名亦为杜撰,请勿信以为真。 “烦死啦,烦死啦……!”大学的生活是如此的不习惯,本大小姐接连碰上几件不顺心的事情,心情当然不好。虽然刚在选美论坛中得了第一,但因为巧合,我们四个的名字恰好组成了风花雪月,“师大四美,风花雪月”,多难听啊,好象我是第四,真气死人了!此外,师大的宿舍居然一个寝室8个人,多挤,多闷!本大小姐养尊处优惯了,可受不得那么多气! 拜访了1位中学的学长,听说他和同学到学校附近去租了房子住,我不禁心中一动:在外面住,多自由:不用遵守师大的什么寝室卫生公约,不用晚上定时回家定时熄灯,而且,这个房子租给我就是任我天翻地覆了,没人烦,哈哈!不过,我一个人可不能去租房子,得找个同伴才行,谁呢? 学校的公告栏上出现了我求租友的启事,其实,要和我合住一间房子的在这个学校肯定不在少数,就凭我四大美女的名声,但相信大多数是男生,男生就不考虑了;女生嘛,以后要和一个大美女同吃同住,同进同出,是要做好当陪衬的思想准备的。所以,响应的人不是很多,直到一个人的名字映入我的眼帘:戚彩风。 戚彩风这个名字如今是我这个师大舞蹈队队长肖如月齐名了,我们这个学校只有一个戚彩风,也只有一个人配叫这个名字。在论坛美女评选揭晓后,我特意去了解了她的一些信息,她是外语学院才女,每次考试遥遥领先。其气质如清风般飘逸,对男生不屑一顾,几乎不说话,而尽管这样,对她有想法的人却越来越多,这真是越是得不到的越想得到吧。这样的女孩子,没想到会主动提出跟我合租,好吧,就她吧,两大美女住在一起,还不把那些男生馋死,哈哈!我越想越得意,其他求租人的资料都不看了,还有谁比她更合适的呢。 终于摆脱了群居的烦恼,在我和风的努力下,我们的新家从任何角度看都比学校里的破寝室好的多。我高兴地问风:“你也是觉得学生寝室太烦太吵了是吧?”她回答:“我要考六级了,我们那里学习气氛不行,太吵了学不进,另外我还想开点夜车的。”我晕,才大一就要考六级,这这这将来还得了,外语系的才女果然名不虚传。 我们的生活另人羡慕,我不大静得下来,也老爱丢三落四,而风却是个非常细心的女孩子,把屋子打扫得干干净净。我是舞蹈队的,每天晚上都要训练,而回到我的新家,就好象真的到了家,妈妈在家里一样,一切都给我准备好了。风的话不多,但很用功,这些让我很佩服,也很汗颜。但我们搞舞蹈的多的是体力劳动,而学外语的要脑力劳动,这点又是不同了,一动一静,反正是绝配了,我觉得我当时选择她真是太英明了。 平安无事地生活了一段时间,她的六级也在这平静中度过。在考完的那一天,我问她有多大的把握,她对我一笑,给我一本词汇表,是六级的词汇表(音乐学院大多数毕业时也只能拿到三级,对六级是不敢奢望的),我望着她不知道什么意思。她淡淡一笑,说随便你怎么考我,我全背下来了。我眼睛一亮,我爱玩爱胡闹,但这个年纪比我大一岁的小姐姐从来没好好跟我胡闹过,为何不趁这个机会……。所以我急忙说,是吗?那我随便考你20个单词,如果背下来,我甘愿受你惩罚,但如果有一个没背下来,嘿嘿,你今天可要趴在地上给我当马骑哦。 她有点吃惊的看了我一眼,奇怪我这个大学生怎么那么胡闹,但惊奇的眼光一闪就笑了:“好,我答应你,你输了也给我当大马好了,既然你自己提出要给我当马骑,我就不客气了。”“慢着,谁输谁赢还不一定呢!”我急忙的翻开词汇表,专捡长的生僻的考她。 10个过后,我的后脑门就开始流汗,她还是那么从容,几乎脱口而出。我留了心,开始寻找地名,人名考她,但我眼前的简直不是人,难的简单的所经过大脑的时间都一样,还是那么流利(其实我都没见过,不知道单词越多越好记的道理,也不知道究竟哪些对她来说是难记的),还剩最后一个了,她微笑地望着我,我的手开始发抖,心一横,算了,今天我是栽了!眼睛一闭随便翻了一页报了一个单词过去。一出口我马上后悔了,什么嘛,这个我也知道!天亡我也! 一阵清风吹过,她微笑地站了起来。我望着她准备投降,没想到她却抢先了:“这个单词本来我很熟的,但一时想不起来了,你赢了。”我一下子没反映过来,盯着她的脸瞅了半天,直到她又说:“怎么,赢了不高兴吗。”我才高兴地跳了起来,这倒不全是我能把前面那位美女当马骑满足虚荣心那么简单,而是劫后余生的快感,一进一出,我可赚大了! 她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说吧,怎么玩,我现在可要一切听从你的吩咐了。”这句话不怎么地,却让我一下子更兴奋了。我努力地克制自己:“好,那你趴下吧,我在那边,你爬过来。”“好!”她二话没说就照我的话做了。我没想到她那么听话,等她到了我身边,轻轻地对我说:“请主人上马。”“主人?马?”我一下子不习惯这样的称呼,但马上回过神来,呵呵,好有成就感啊,主人! 我学着电视里骑士的姿势,翻身上“马”,然后一拉缰绳(她的头发),大喝一声,驾!我的马儿就慢慢地在地上爬了起来。她爬的不是很快,但我坐的很舒服,其实舒服是其次,征服这个大美女更让我舒畅。我闭上眼睛,有些云里舞里的感觉。 没多久,座下的风有了喘气声,我知道她快受不了了,,但我还想摆一会主人的威风,猛地拽了一下她的头发,叫到:“那么快就受不了吗,快点!”她回过头,哀怨地望了我一眼。相信这一眼,怜香惜玉的男生们都受不了,但我不吃这一套,我觉得好象内心有一种施虐的冲动,欲罢不能。 风在平时锻炼的不多,在我的骑乘下坚持了不长时间就真的趴下了。我还是骑在她身上,感受着她的呼吸,听着她的喘气。好一会,她才缓过来,这时,我也没从她背上下来的意思,她也没让我起来结束游戏的表示。从兴奋中慢慢回来的我看着她,开始有了一丝愧意,毕竟差点处人胯下的是我。这时,她又回头看了我一眼,低声说:“让我翻个身好吗,趴着好累。” 她于是翻了过来,仰面躺着,而我又顺理成章地又一屁股坐到她的胸口,她丝毫没做出反对的表示。就这样,我盯着她,她瞪着我,对视了好久。我看到她的脸慢慢涨红,呼吸又急促起来,突然想到了什么,赶紧站了起来:“对,对不起,我觉得好舒服,谢谢你了。”没想到她朝我眨了眨眼:“没关系,其实我也很舒服。” 我的脑子有懵了,想把她扶起来,但她做出了更令人吃惊的举动,一下子捧住我的脚,放在了她的脸上。“你干什么!”我想叫出来,却发现自己没了力气。 “你知道吗,我为什么要和你住在一起,我注意你好久了,也崇拜你好久了。我喜欢做你的马,喜欢闻舔你的脚,你让我做你的奴隶也行。今天我是故意输给你的,求你看在我每天为你打扫房子的份上,看在我今天让你那么舒服的份上,答应我的要求吧。”她竟然流下了泪。这时的我好象被雷劈中了一样,一下子呆住了,我们就这样的姿势僵住了,凝成了一座雕塑。 “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草堂春睡足,窗外日迟迟。”这是先贤诸葛孔明对他认识刘备前生活的描述。一觉睡到大天亮,爱什么时候起来就什么时候起来,多么惬意。但现在的我虽然没有爱什么时候起来什么时候起来的舒畅,却有诸葛先生以及各位先贤们都没享受过的权利。我的闹钟比较特殊,是一个叫风的美女,每天早上跪在地上舔我的脚丫子! 在那难以忘记的赌赛和表白后,她如愿以偿地做了我的小奴。洗衣打扫这是她份内的事,此外还有一些“特殊”的服务。例如: 天亮了,她起床洗漱,到小店去买了两个人的早餐,然后自己去早自修。到了上课前的半小时,她会跪到我的床前充当我的“闹钟”。我穿好衣服,就会骑着她去卫生间,这里顺便说一下,从那天以后,我在寝室里就没有自己走路过,当初骑乘美女的快感与兴奋到如今也成了一种想当然。洗脸,刷牙,那也是骑在她背上完成的。我要求她双腿直立,两手扶着水槽,身体与下肢成90度,那样,我骑在她身上的高度和我以前的高度也差不多。这种姿势一开始我们都不习惯,但时间长了也没什么了。 中午我们是不会我们寝室的,我没午睡习惯,她也忙着去自习。到了晚上,外语系没课,一般下了课吃了晚饭就回寝室了,而我几乎每天晚上都要排练舞蹈,弄得快9点回来。这样也好,因为这给她留了一段自己的时间,到我回来时间就不属于她的了。一般我回到寝室第一件事情都要她按摩我的脚,当然是用嘴和舌头,因为这样我觉得最舒服。跳舞是很累的,我往往是出了一身的汗回来,脱下鞋子,整个寝室就闻到脚臭味。可是风好象是天生的恋足僻,一点都不嫌弃,反而舔得津津有味。有时候,我是在想,我们两个,究竟是她满足了我呢,还是我在成全她。 洗澡过后的我仿佛恢复了疲劳,这是我会命令胯下的她做这做那。有时候我们有点作业,以前我嫌椅子太低,这下问题得到解决,她身上最柔软的部分给我压在屁股底下当肉垫;有时候我要上网,那也是她的身体给我当坐垫。我一边开着qq跟人聊天,一会跟我的小奴儿说话,不亦乐乎。我会把她的qq也开了,以她的身份和那些想追她而得不到的男生打情骂俏,每句话我都会跟我屁股底下的风讲,不知是气的还是被我坐的时间长了,她的脸总是红红的,真好玩!我也不是每天上网,有时候我会坐在床头看会书什么的,那她的任务就是伏在我脚下给我舔脚,任我脚的玩弄。 慢慢地,我被她惯成了一个女王,我喜欢骑马的感觉和被舔脚的感觉。有时候我会想,要是有两个风就好了,我骑着一个,另一个服侍我的脚。有一天,我把我的想法告诉了她,她想了想,回答说:“既然有第一个,为什么不能有第二个呢?”这句话在我脑海里盘旋了好久,那一夜,我难以入眠…… 了门,一语不发,气鼓鼓地骑到风的身上,任由她把我驮到床前。然后坐到床上,抬起脚就往风脸上踹去,她不敢多说话,仍旧跪好给我脱鞋袜做舔脚服务。我的脚臭她已经熟悉,脚汗也脚泥也吃了不少,一切都习以为常,但今天,我在她舔脚的时候却突发奇想,猛地将脚往她嘴巴里塞,她一惊,随之开始配合我的活动,用舌头舔舐我的脚底,尽量吞吐唾沫给我洗脚。而我却不领情,举起另一只脚在她脸上磕掉鞋子,然后在她脸上使劲地摩擦,又用脚趾顶住她的鼻子,直到她脸憋的通红才松开。 直到她脸上青一块红一块,头发也被我的脚弄的乱蓬蓬不象样时,我才指示她驮我到电脑桌前,我要上网!她还是那么乖,我不说话她也不说话。仰面朝天躺在椅子上,闭上眼睛,继续承受着我的重量。我打开电脑,一行字跳了出来: 这几天,不知道怎么了,主人心情总是不好。我可以看的出来,她在学校有不顺心的事情,老是发泄到我的头上。我不敢反抗,也不敢多问,主人怎么待我总是我的主人,但是我怕她什么事情憋在心理不舒服,对身体不好。还是希望她讲出来,也许奴儿有办法。希望主人能早点看到这个留言,也希望主人能把她的烦恼与奴儿分担…… 我的心头一震,多聪明的奴儿啊。在这个房间里,她是我的奴,但出了房间,我们是好朋友。她还是四大美女之一,男生崇拜的对象,老师眼里的宠儿。她的聪明不在美貌之下,也许真能帮助我。我缓缓地转过身,看着我的坐骑,她的表情更加复杂,不知道我会对她怎样。我叹了口起,说:“我知道你对我好,我们是好朋友,所以对好朋友不应该隐瞒什么。”“不要这么说,我应该为你分忧。”她睁大了眼睛,惊异于久违了的“好朋友”的称呼。我继续着:“哎,你知道李千华吗?”“花?”她的眼睛更大了…… 我走进教室,一团红云向我卷来,一个高挑的美女亲热地拉住我的手,说:“如月啊,昨天真的对不起了。”又来,我眉头一皱,不好说什么。“那是我们对舞蹈队事物的看法不同,你不会介意吧。”她笑靥如花。“怎么不介意呢,你处处跟我为难。”我心里想着,可行动上却不能表现出来:“当然当然,大家都是为了舞蹈队好嘛。”她笑得更开心了,突然神秘地对我说“我昨天去算了命啊,就是城隍庙里的刘瞎子,他说我们四大美女有一个是施虐狂,一个有受虐倾向,还有两个是双性的啊,呵呵,你信不信。”倒!我真服了她了,这个都能算,不过,那个瞎子还真厉害,他不会知道我跟风的事情吧。我迟疑了一下,笑着说:“什么乱七八糟,算命瞎子的话都信啊。” “为什么不信,那个瞎子很灵的!”旁边不知道哪里多了个楞头青,叫了一下。我被他吓了一跳,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但一阵红云又卷了过去,拉起他的手向我介绍:“如月啊,这是我的新任男朋友,叫……”我真服了她了,人如起名,大学进来一个学期没到换了三个男朋友,真是“花”的很!但她男朋友的面子不能不给,我学着江湖人的样子朝他拱了拱手:“幸会,幸会!”没想到这小子也朝我“幸会”了一下,真是个傻小子。 “千华啊,你去陪你男朋友吧。对了,今天晚上不排练,能不能到我们寝室来,就刚租的那个,我们再讨论下人员编排的问题,晚饭就那里吃吧,我请客!”“好!”话还没落,红云又卷到另一个男生那里…… 我摇了摇头,望着这个和我齐名的美女。也许给她当舞蹈队副队长真委屈了她,别看她这么疯疯颠颠的,真的办起事情来,效率比谁都要高。加上魔鬼的身材,天使的脸庞,虽然两三个月换一个男朋友,但前赴后继的还有一大串。她可以跟每个人的关系都搞的很好,但谁知道,当她要真的对付你的时候有几个能逃的了。我心里又开始琢磨昨天跟风定好的计划。 晚上,花儿如约开放在风月居(当然是我们的寝室啦,名字不错吧),有客人来,当然是不能让风儿太委屈的,但张罗饭菜的事情大小姐我可不会,就留下来陪客人吧。 这天我们的兴致都很高,千华还喝了酒。酒一下肚,就由不得她了,眼也朦胧,脚也空虚,没几下就倒下了。等她醒来,发现自己已经被绑了起来,放倒在地,身上还坐着一个人。刚想挣扎,一阵笑声传来:“欢迎来到我们的世界,亲爱的花。”…… 音乐是醉人的,酒是醉人的,身边的两个美女更是醉人的。李千华就这样莫名其妙“醉”倒在地板上。当她醒来时,发现自己被绑住了。趴下的姿势没怎么变化,只是两只手被绑在身后,两只脚也缚在了一起,身上还好象坐了一个人。从来没受过如此折辱的她奋力地挣扎着,但无济于事。她的体格很好,可以说比X中很多男生都好,在暑假也参加过跆拳道什么的,如果不是身上坐着一个人,说不定真被她挣扎着站起来逃出束缚。 银铃般的笑声伴随着悠扬的音乐飘了过来:“怎么样啊,千华,这个姿势不错吧,我保证不少男生见了你这个造型肯定要流鼻血。”我笑吟吟地走了过来,蹲下,望着她涨红的脸。“你要干什么,放开我!”“不干什么,请你过来陪我们聊聊啊,哦,对了,我的脚昨天还没洗呢,好难受,你帮我舔舔?” 她睁大了眼睛看着我,想不到世界上有这么变态的人:“舔脚?亏你想的出来!打死我也不舔!”“哦,是吗?那凌风,你继续好好地享受一下骑马的乐趣吧。呵呵。”我转身要走,一想又折了回来:“哦,对了,差点忘记,我要去好好的复习一下功课了,你在这里吵我怎么办,不如把你的嘴塞起来,放心,不会太长时间,等会我会再来问问你。”我脱下袜子,撬开她的嘴,塞了进去。袜子的味道熏得我自己也皱了眉头,但可以折磨她的快感又代替了一切。你就等着吧,我心里暗暗得意,要是在平时,十个月也打不过一个花,现在嘛,还不是听我摆布。 我故意磨着时间做功课,本来半小时做得完的卷子做了40分钟——我不敢做的时间太长,真怕憋坏了花,毕竟不能太过分。我踱到她身边,挖出她口中的袜子,望着她憋红的小脸,笑嘻嘻地问:“想通了吗?舔不舔?”她无力地瞪了我一眼,恨恨地说:“想不到你这么变态。”“哦,这样啊。”我把袜子塞了回去。她急了,虽然有些武术根底,但长期这样被人压着,还嘴里塞着臭袜子,谁都受不了。她拼命地摇着头,望着我,眼里露出渴望的神色。我心里一喜,知道有门,于是又拿出了袜子:“怎么样啊,我耐心可是有限哦。”我学着电视里大坏蛋的口吻奸笑着,感觉还不错。“我同意。”她低下头,声音象蚊子叫。“什么什么,我没听到。”我继续寻找着坏蛋的感觉:“响一点,你同意什么。”“我同意帮萧如月小姐舔脚!”她鼓足了勇气说出了这样的话,虽然平时很大方,但这样羞辱的话也真难为她了。 我坐到地上,把脚往她眼前晃了晃。她闭上了眼睛。我把脚尖抵在她鼻孔上:“先熟悉一下味道嘛,等会不会太突然,嘻嘻,我对你好吧。”她的脸一下变得苍白,被我的脚味熏得喘不过气来。好一会,我才把脚移开,她大口大口地呼吸着新鲜空气,但又不敢说我什么。等她稳定下来,我又把脚凑了过去:“好了,这次是舔的了,可要仔细点哦,脚趾缝里还有不少泥呢。我今天不想洗脚了。”她明白我的意思,脸更白了。 见她还没张口,我有点不耐烦了,用脚趾撬开了她的小嘴,硬生生地塞了进去。她樱宁了一声,又不敢多说。以下的节目与其说是她舔脚,不如是我的脚在舔她的舌头,我狠狠地夹着,踩着,在风身上,我有了很多的经验,脚趾动作也比以前灵活了很多,她已经开始痛得流出了汗水。 接着是脚底,脚背。我一边享受着她的舌头和嘴,一边指导着她的动作,俨然是一位称职的女王了。时间就在这一分一秒中过去。等她将两只脚都舔了个遍,希望我能够放了她时。我笑着站起来,拿出一张纸,在她眼前晃了晃,说:“你在上面牵个名,我就放了你吧。”此时的她已经神志迷糊,但纵使这样,也看得出这是一份奴隶宣言……夜色深沉,深沉地让人感到害怕。李千华就在这深沉中读完了她的奴隶宣言。不知什么时候,外面开始打雷,凄厉的闪电忽地撕开天幕,在刹那间让地狱变成白昼,又让白昼回复到地狱。此时的新月山庄在花的眼中,就好象是女巫的城堡,在被闪电击中的那一瞬,露出了狰狞的微笑。她知道她已经无法逃脱自己的命运,骑坐在自己身上的风,已经用录象机将刚才舔脚的一幕完整地拍摄下来。这样的录象在学校一传播,人们不会关心脚的主人是谁,而自己舔脚的屈辱一刻,将是每个人茶前饭后的谈资。 雨点从小突然变大,打在地上发出哒哒的声音。我看了看天色,对着花说:“今天不用回去了,你看那么大雨,叫风好好教你舔脚的技巧吧。”她知道从今天开始,我的命令无法违抗。我又将头转向风:“你负责好好教她,不用客气,她是我们共同的奴隶。”花开始慢慢地下跪,第一次为一个人主动地舔脚,风开始行使她“主人”的权利,命令她从舔脚中学习舔脚。雨越下越大,花的舌头越来越麻木,而心却越沉越深。 我们在学校里依然是亲密无间的好姐妹,当我拉着她的手向大家宣布李千华也将搬来和我一起住时,不知道又有多少人羡慕地望着我们,而我握着她发抖地手,不用看她的脸色就知道她的心开始颤抖了。回到家,我们依然是亲密无间,福叔他们可以证明,瞧,我都吩咐以后用餐都到二楼我自己的房间里。他们知道女孩子聚在一起有说不完的话,却不知在房间里会发生什么。 我们用餐的姿势的确可以去申请专利了,花是趴着的,她身上还要负载她的公主,就是我了,而她另一位主人风则跪在我身边。通常是我先吃,吃的时候花专心当她的马,而风则先享用我的脚丫子。我吃完后花驮我去洗漱,而那时风才可以用餐。到了晚上我要做功课,玩电脑时花才可以用最快的速度吃光我们的剩饭,那时我已经照例坐在我软软的人肉坐垫上,她要爬过来伏在地上一边用自己的肩膀和背供我搁脚,一边还要为风舔脚。风有资格在上网的时候跟我说说笑笑,而她却只有舔脚的义务,连上厕所都要得到我们的批准。 我打开电脑,开了qq,熟悉的头像闪动着:“如月姐,好久不联系了。前段日子我功课忙,现在才有点空。听说凌风和千华都住你那里了啊,什么时候我也来聚聚,凑个热闹啊。”我呆呆地望着屏幕,一时忘记了跟胯下的风说话——该来的就快要来齐了。 踏雪 魏晋时期,门阀制度盛行。直到隋唐方逐渐有改善,但世家大阀仍为朝中显贵,煊赫一时。独孤世家在唐便是如此,太宗世民的皇后亦为独孤阀中之人。直到南宋,独孤世家方见衰弱。独孤一脉随高宗南迁至杭州,从此定居。后世子弟,虽不象前人大富大贵,但也生活颇为殷实,且都为书香门第。至高宗南迁后第七十九代,终于出了一位才女,起才能品貌均可比拟前人独孤皇后,但生性孤僻清高,不愧独孤雪之名。 独孤雪初入X中就引起不小的轰动。高一的她代表X中参加了杭州市的知识竞赛,结果她答对了几乎所有的抢答题,以一人之力帮助X中登上冠军宝座。其知识面和才情另当场所有的人咋舌。冷凌风也是才女,不过是成绩上遥遥领先,独孤雪的成绩虽不如冷凌风,但谁都没有怀疑过她X中第一才女的称号。 我对我有这样的朋友感到自豪,我和她是从幼儿园就认识的,一直走过了小学和初中。到了高中虽然不是一个班了但也是 风华2 雨点从小突然变大,打在地上发出哒哒的声音。我看了看天色,对着花说:“今天不用回去了,你看那么大雨,叫风好好教你舔脚的技巧吧。”她知道从今天开始,我的命令无法违抗。我又将头转向风:“你负责好好教她,不用客气,她是我们共同的奴隶。”花开始慢慢地下跪,第一次为一个人主动地舔脚,风开始行使她“主人”的权利,命令她从舔脚中学习舔脚。雨越下越大,花的舌头越来越麻木,而心却越沉越深。 我们在学校里依然是亲密无间的好姐妹,当我拉着她的手向大家宣布李千华也将搬来和我一起住时,不知道又有多少人羡慕地望着我们,而我握着她发抖地手,不用看她的脸色就知道她的心开始颤抖了。回到家,我们依然是亲密无间,福叔他们可以证明,瞧,我都吩咐以后用餐都到二楼我自己的房间里。他们知道女孩子聚在一起有说不完的话,却不知在房间里会发生什么。 我们用餐的姿势的确可以去申请专利了,花是趴着的,她身上还要负载她的公主,就是我了,而她另一位主人风则跪在我身边。通常是我先吃,吃的时候花专心当她的马,而风则先享用我的脚丫子。我吃完后花驮我去洗漱,而那时风才可以用餐。到了晚上我要做功课,玩电脑时花才可以用最快的速度吃光我们的剩饭,那时我已经照例坐在我软软的人肉坐垫上,她要爬过来伏在地上一边用自己的肩膀和背供我搁脚,一边还要为风舔脚。风有资格在上网的时候跟我说说笑笑,而她却只有舔脚的义务,连上厕所都要得到我们的批准。 我打开电脑,开了qq,熟悉的头像闪动着:“如月姐,好久不联系了。前段日子我功课忙,现在才有点空。听说凌风和千华都住你那里了啊,什么时候我也来聚聚,凑个热闹啊。”我呆呆地望着屏幕,一时忘记了跟胯下的风说话——该来的就快要来齐了。 踏雪 魏晋时期,门阀制度盛行。直到隋唐方逐渐有改善,但世家大阀仍为朝中显贵,煊赫一时。独孤世家在唐便是如此,太宗世民的皇后亦为独孤阀中之人。直到南宋,独孤世家方见衰弱。独孤一脉随高宗南迁至杭州,从此定居。后世子弟,虽不象前人大富大贵,但也生活颇为殷实,且都为书香门第。至高宗南迁后第七十九代,终于出了一位才女,起才能品貌均可比拟前人独孤皇后,但生性孤僻清高,不愧独孤雪之名。 独孤雪初入X中就引起不小的轰动。高一的她代表X中参加了杭州市的知识竞赛,结果她答对了几乎所有的抢答题,以一人之力帮助X中登上冠军宝座。其知识面和才情另当场所有的人咋舌。冷凌风也是才女,不过是成绩上遥遥领先,独孤雪的成绩虽不如冷凌风,但谁都没有怀疑过她X中第一才女的称号。 我对我有这样的朋友感到自豪,我和她是从幼儿园就认识的,一直走过了小学和初中。到了高中虽然不是一个班了但也是校友,我们的走动非常频繁,只是到了高三才各自顾着自己的学业,见面谈心的机会少了。她和我的性格完全不同,是彻底的冷美人。在这点,风做的也不如她,风只是沉默不爱说话,而雪却经常给人高高在上的感觉,与之接触的男生无不对她动心,却无不感到无从下手。她的气质,她的容颜,她那轻蔑的眼神,更要命的是她那出口成章的才情,另每一个接触她的人都感到自惭形秽。 我例外,从小到大我们都是无话不说的好友,也只有在我面前她又恢复到普通少女的本色,不在显得那般高高在上,遥不可及。这次我把风和花训练成我的“奴隶”,正头痛怎么跟这位闺中密友说呢,她倒好,自己来了。 那一天,我取消了晚上排练节目,在家中摆好pose,等待着雪的到来,我要她大吃一惊,与我分享我的奴隶。 她的脚步似乎有点迫不及待,跟下面的福叔打过招呼后几乎是跑着上来的。我拍拍胯下风儿的头,不禁失笑,好一个冰雪美女,到了我家怎么连淑女都不是了。 她果然大吃一惊,当她见到我时,我正神气地骑坐在冷凌风的背上,而李千华正俯首细心地为我舔脚。纵是她反映敏捷超人,也是呆了半晌。我对她笑了笑:“没想到吧,要不要来和我一起玩骑马游戏?”“哦?那一定很好玩。”她果然是我从小一起长大的姐妹,果然是X中第一才女,看到这种情形居然只是呆了一呆,欣然接收我的建议,也不问个来龙去脉。我心里松了口气,不用费口舌来解释是怎么回事了。 我点了点花,对雪说:“这个就给你当马吧,我们就在这个房间里赛马,看谁的马跑得快。”雪一震,连忙说:“啊,不用了,我就骑凌风吧,如月你比较高大,骑高大点的马吧。”“呵呵,好啊。”我也不多想她为什么不肯骑千华,就欣然从凌风身上下来让给雪儿,而自己又坐到千华身上。 “1,2,3,开始!”我开始发令,然后两匹马儿开始奋力地爬了起来。正如雪所说的,高大的人骑高大的马,瘦弱的人骑瘦弱的马,果然是棋逢对手。我们你争我赶,笑成一片,最终还是“骑术”高超的我取得了胜利。 “哈哈,我赢了!”我高兴之余还不忘训导奴隶一番:“风啊,亏我还训练了你那么长时间,怎么还不如花呢,以后雪也是你的主人了,你要好好伺候她啊。”“是!”乖巧的风等雪一下来,就伏到她面前替她舔着脚。雪从来没被人舔过脚,痒的咯咯直笑:“如月啊,真服了你了,她们可真听话。”“那是,我一手训练出来的奴隶嘛。以后你常来,我的奴隶也就是你的奴隶了。” 她的笑声慢慢停歇,然后直盯着我的眼睛:“我不仅要常来,我还想加入你们,这下,四大美女风花雪月可算一个不缺了。” 直到上课时,我也再想着那天的事。自从雪加入我们的行列,我们的“游戏”就更疯狂了。雪是我最好的朋友,又是我最欣赏的才女,所以我是不舍得让她做奴的。在大多数情况下,她的确把“主人”的角色扮演得很好,有时候简直比我还出色。但有一点我始终想不通,她仿佛对风有不解之怨,每次做主都拿她出气,而没有对花动过一根寒毛。莫非她们之间也象我和花一样勾心斗角?我瞥了不远处的花一眼,发现她也是心事重重,没好好听上面的老学究上课,心里又不禁纳闷:作为班长的她,平时上课还是比较用功的,不象我,难道真的在受过我的“酷刑”后变了一个人? 我把思路又回到了雪的身上。刚才说,大部分时间,她是充当主人的角色,但也有时候,她也会忍不住主动要求给我做奴,给我舔脚,给我当马儿,表演得十分入戏。想到这里,我苦笑着摇头,真没想到这么一个外表冷酷的女孩,玩起来比我们任何一个都要来劲,如果我们学校能成立话剧团,我一定推荐她去当团长。 话又说回来,奴役雪和奴役另两人的感觉又是不同:风是给我最初感觉的人,那时的心情真是无法形容,但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之间除了多了些默契,也少了点激情。我再也不能从她身上找到当时的感觉了;花是我的“仇人”,这只是我的小孩子气,我们之间没什么深仇大恨,只不过看不惯而已。奴役她时我最不需要顾忌什么,在她身上,只是发泄,酣畅淋漓之外,我又隐隐觉得对她那么做的确有点对不起她了,毕竟她不同另两个,完全是被逼的;雪是我的好朋友,又是我欣赏和崇拜的人,但内里却比我们更疯狂,奴役她时我找到了当时对风的感觉——她能把所有男人踩在脚下,而露出轻蔑的眼神,而我,却是她的主宰,她只能在我的脚下哀求和呻吟,这种感觉真是无法形容的。 我把我们四人分为四个档次,我是最高的主人,雪只对我一个人负责,是她们两个的主人——其实只是风一个人的主人,风要侍奉我们两个,但可以奴役最下等的花——我对她的仇恨始终无法释怀。每次到了“活动”时间,她们三个各尽其职。我的待遇最高,可以骑着一个,叫另外两个给我舔脚;雪在侍奉完我以后就拿风出气——她总是有很多新点子,风的身上也总是被她踩得青一块紫一块的;轮到风享受时,她总是喜欢让花做舔脚服务——我看得出来,风喜欢给人舔脚,也喜欢被人舔脚,而其他虐待的爱好似乎很少。就这样,一天又一天的过去,直到现在。 思绪被铃声拉回,放学了。我向平时那样,拉上花的手,一起回家——自从有了三个那么好的同伴,我很少组织舞蹈排练。一路上,她的话比平时多了一些,我也由于对她内心的歉疚,破例地对她非常友好——这毕竟是游戏外时间。 到了家,依旧吩咐福叔他们没我的吩咐不要上楼,就叫上花一起走到二楼。她们放学要比我早,我很高兴地看到风和雪向两条狗一样伏在门口,等待着我的到来。然而她们嘴里说出来的话却让我大吃一惊:“您回来了吗,李千华主人!”我一惊回头,没料到后脑被重重击了一下,立刻不省人事……- c0 ^% _+ H) l o5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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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射月 夜幕低垂,明月当空。一条黑影伫立在山之颠峰,看不清他的面目,只有手中的弓和背后的箭闪耀着金光。小跑几步,引弓,拔箭,疾射!黄金箭冲天而起,箭气直冲云霄,划过一道美丽的弧线,就象一条黄金色的龙,张牙舞爪地向月亮袭去……。这是近几天我经常做的梦,现在,迷迷糊糊间,我的脑海里又浮现出这样的情景:射月! 明月般高不可及的美女现在已经沦为其他三个美女的阶下囚,手被反绑着跪在自家的地板上,口中塞着自己的丝袜,正惊恐着看着自己的同伴。茫然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李千华骄傲地走到我的身边,拔出我口中的丝袜——就象我几天前对她的一样——说:“没想到吧,冷凌风是我的表姐,她是站在我的这一边的!”表姐?我的脑袋大了,怎么会有这样的关系,我怎么不知道。她仿佛看出了我的心思,笑了几下:“你不知道的东西多呢。”风走到我的面前:“本来我们是可以这样玩下去的,但你居然打我表妹的主意,所以我们就定了这个计划来套你。”我突然想起了什么,说:“你别忘了你还有录象在我手里!”她笑了几下,没理睬我。其实不说也知道,拍录象的是风,她当时肯定是做个样子,瞒混过关的。可恨我没有事后拿出来欣赏一下,不然早穿帮了。我叹了口气,把头转到了雪——我最好的朋友:“你怎么也……。”雪不敢抬头,还是那么跪着。花踱到我经常坐的沙发上,坐下,然后朝雪招了招手。独孤雪,就象下贱的母狗一样摇着屁股爬了过去。花狠狠地一脚踩在她脸上,把她踢翻在地,她默默地起来,又跪好,伏下身子去亲吻花的脚。我明白了,原来雪本来就是花的奴隶。怪不得她平时不敢对花怎样,怪不得她投入得比谁都认真,怪不得在花来的第二天晚上她就出现了…… 平时看雪服侍我时和现在看着她服侍另一个人的感觉大不一样,现在我才明白雪在我的心目中的位置是多么重要,她不仅和我是一起长大的好朋友,而且在我心中,对她隐隐有种异样的感觉,所以当她受辱时,我的心里象被虫子咬一样难受。然而她却是一脸的满足,任凭花的脚在她脸上,身上游走,还努力地迎合着,鼻孔微微张着,发出轻微的呻吟声。 我努力得要站起来,却被风又按了下去,她仿佛点到了我的死穴:“你让我们服侍了那么长时间,总该有个回报吧。”我摇着头,不敢接受眼前的现实。花冷笑一声,又一次把雪踢翻在地,然后整个人踩到了她的身上,一只脚踩在她的腰部,另一只脚却在她的脸上使劲地摩擦。雪的脸在她的践踏下变了形,胸部起伏着,仿佛不堪重负。花冷冷地对我说:“这就是你最好的朋友,你忍心看着她这样痛苦吗,如果你愿意,你可以跟她分担。放心,我不会对你象你对我那么狠的。”雪努力地转着眼睛,盯着我看,仿佛在恳求我答应她主人的要求。我心里一横,在这种情况下,我还能说什么呢,凭她们三个人,完全可以强迫我做更屈辱的事情,然后真的拍下录象,那样就更糟糕了。 看着我有点心动,风解开了我背后的绳子。我没有站起来,而是慢慢向花爬去。我知道,我是在拯救我的朋友,我知道,我在洗清以前的罪孽,我知道,我的心里有了一种以前没有的冲动与快感,我知道,我的另一种生活马上就要开始了…… 还是那凝重的“悲怆进行曲”,但听众已经增加到四人;还是那浓重的相思咖啡豆,但品茗者已经是李千华;还是一场沉重的大雨,但打击的却是我的心。我的心早以在音乐响起的那一刻不属于我自己,在飘香的咖啡里沉沦,在大雨与雷电的打击下撕的粉碎。 肉色的丝袜脚踏在独孤雪——我最好的朋友的脸上,耀武扬威,勾引着我的灵魂。我已经彻底臣服,正以最虔诚的姿势,向着我的统治者爬去。突然,一个柔软的肉体压到了我的身上,促不及防之下,我手脚一软,差点要趴倒在地上。此时的冷凌风就象一个高傲的骑士,粗暴地拉紧了我的长发——就象我以前拉她的一样,我不由得呻吟了一声,没有反抗,也不敢反抗,驮着我的骑士向那丝袜脚前进——这就是我的圣物,我要向她忏悔。 我知道,花的脚味在我之上,虽然没有舞蹈排练,但那味道已经不在出了一身汗的我之下。刚刚还奇怪为什么雪会对这臭脚如痴如醉的我,此刻也抵挡不住她的诱惑。我怀疑自己是天生的受虐狂,可风和雪何尝不是,花又何尝不乐于此道——否则她就不会以女王之尊,特地来体验几天做奴隶的感受。四大美女,风花雪月,谁会想到都是这样的货色! 我停止了爬行,花的脚就在我的眼前,风还在我的背上,丝毫没有下马的意思,我知道,这不仅仅是报复,其实我们四个除了都是受虐狂外,还都有虐待他人的心理。我没有过多的考虑,把心一横就把花的丝袜脚含在了嘴里。咸咸的臭臭的气味从舌间扩散到整个味觉器官,迅速弥漫了我的大脑,堵塞了我的思维,然后又从大脑传诵到鼻孔中,发出了呻吟声。 突然,她的脚从我的嘴里抽了出来,然后狠狠地抽了我两个耳光——一只脚站立在雪纤弱的腰上,另一只脚用大力抽打我的耳光,这本事也只有学过武术的花能有了。“大胆!没得到我的同意,居然用你的脏嘴来舔我的脚!”娇嗔声传到我的耳朵里,让我一时不知所措。最后还是风解救了我,指挥着我向花主人磕头道歉,然后又驾驭着我去书桌边,取出了那张我自己写的奴隶宣言,只是改动了名字。然后我当着它们三个的面,大声地宣誓愿意做李千华主人忠实的脚奴。 花笑了,笑得比花还要灿烂。她从雪身上走了下来,又坐到了沙发上,雪如蒙大赦,没喘几口气就又跪在她面前,不厌其烦地舔着她的脚。花柔和地看着雪,仿佛看着自己的宠物:“从此,我们的排位要换过来了,花是最高的主人,风只为我服务,雪要侍奉我们两个,而你,萧如月,在这里的三个人都可以奴役你。”我磕头,感谢着三位主人。驮着风在卧室里爬了三圈,然后又让其他两位主人骑到我身上,各爬了三圈。这就是我作为最下等奴隶对主人的见面礼了。 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我也慢慢了习惯了奴隶的角色,虽然是我自己的房子。福叔他们象往常那样,没我的允许不能到楼上来。这也把我们的主人奴隶的游戏局限在我们四个人中间。通常,花会学我以前的样子,坐在一个女奴的身上,然后叫另外两个给她舔脚。由于我的身材看起来比她们两个强壮一些,所以经常是我驯顺地趴在下面供她骑坐——这个任务比舔脚要累得多,而最累的活当然是我这个最下等的奴隶干的。她还喜欢玩赛马游戏,我猜这也是受到了我的启发,就象雪来的那天一样。不同的是马儿和骑士刚好颠倒了一下,不过还是那个规矩:高人骑高马,矮小的骑矮小的马。一开始,我还不习惯。驮着个人在地上爬已经是很不好受了——第一次风骑我的时候我还没怎么感觉出来,但花跟风到底是两个级别的,使我压力倍增——何况还要爬得越快越好,跟比赛一样。我当然基本上每次都是输家,独孤雪虽然力量上比我差一点,但驮着风要比花轻得多。花似乎知道每次都是这样的结局,也乐此不疲,我想主要是要找个机会来“惩罚”我。所谓惩罚,也不过是多舔一会脚,用嘴给她洗袜子,或者是在地上驮着她多爬几圈,至多是全身踩到我的身上,那样的话的确是有点痛苦。 风是我的二主人,伺候完花,最主要的还是要伺候她了。她还是那么恬静,最喜欢的还是让我和雪一人一个给她舔脚。她的脚没花那么有味,舔起来还真象在呵护一件艺术品。骑马她也不反对,至少每次花要赛马的时候她都奉陪。但如果要她拿主意,那最好是一边复习功课一边由我们为她舔脚,她说这简直是享受人生。 相对来说,雪的施虐心理最严重,她也是受虐心理最严重的一个。在花和风都不在的时候,她就是我的主人。伺候她可没伺候前面两位那么舒坦。她喜欢让我舔她的脚,用脚玩弄我的脸,我的舌头,还有我的全身;她喜欢把我当马骑,骑的时候还带上点“道具”,让我一边爬一边学狗叫;她也喜欢给我“踩背”,虽然她的体重比花轻一些,但我觉得更难受,因为她有时还在我身上跳几下,说最喜欢听我痛苦的呻吟声…… 即使是这样,我们的关系却越来越好。日子长了也就约定成俗,“游戏”只发生在我的屋子里,出了这个屋子,我们是最好的朋友。我对花的厌恶之情也渐渐淡去,而发展成无话不谈的朋友,而风和雪本来跟我关系就不错,那当然是好上加好了。我不知道是为什么,总之自从当了“奴隶”,大小姐的骄娇之气也慢慢地不见了,我开始体谅别人,学会了宽容。也许,每个人都有他们的生活方式,每个人都有他们的生活空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秘密,就象我们一样。 花也把我们当成最好的朋友,这不,还带我们去看她最近交的男朋友,就是她被“骗”到我家来前一天认识的。现在,他跟她男朋友都在一个武术馆里,每个礼拜见见面,然后踢踢打打出身汗回来。她说带我们去那个武术馆不仅是去看她男朋友,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是为了我的。我不知道我跟武馆有什么联系,更不明白既然是为了我的干吗要带上风和雪。但我们毕竟是最要好的朋友,休息日,跪着伺候完三位主人后打扮一下,就嘻嘻哈哈的一起去了。 花的男朋友长的的确比较帅,我不禁多看了几眼。他热情地向我伸出手:“我早听说了X中的四大校花,今天真是三生有幸,都看到了。”看我心不在焉的样子,他又笑了,“今天还要特别给你介绍一位我的好朋友,也是在这个武馆里的。”说着就招呼着另一位帅哥过来:“这就是我给你提到的萧如月。”他介绍他的,我却盯着那个人的眼睛。眼前的这位好象不是个陌生人,那眼神,那笑容,我好象几千年前就已经看到过,但怎么也想不起来。 他友好地伸出了手:“我们好象哪里见过面是吗,对了,我叫黄金龙。”我的身体仿佛被雷击中了,是他!金龙射月,我无数次梦到的是他。我的三位损友都听我讲过这个故事,花是我们见面的策划者,在一边似笑非笑的看着我,不常说话的风走到我的身边,对我咬着耳朵:“你的真名天子来哩。”而雪却在我身后用她那迷倒无数男生的梦一般的语调低吟:“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断天涯路。众里寻他千百度,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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